财政部要求启动政采备选库等专项清理
2021-03-02

财政部要求启动政采备选库等专项清理

 

财政部近日印发通知,明确将于2月1日至3月31日,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、名录库、资格库专项清理工作,以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,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。

  这份《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、名录库、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》指出,此次专项清理的范围包括: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的协议供货、定点采购外,对于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或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采购项目,通过入围等方式设置的、作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各类备选库、名录库、资格库等供应商库。

  清理工作采取采购单位自查和财政部门重点核查相结合的方式。2月1日至3月15日期间,各地财政部门要组织采购人开展全面自查和清理,坚决取缔各类政府采购备选库、名录库、资格库。采购人应当于3月15日前将本单位备选库、名录库、资格库自查和清理情况报送同级财政部门。中央单位也要同步开展自查清理,于3月15日前将自查清理情况报送财政部。3月15日到3月31日期间,各地财政部门要根据采购人自查和清理情况,重点选取财务审计以及资产评估服务等方面的采购项目开展核查。具体核查项目数量和比例由各地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。财政部也将对中央单位清理结果进行核查。对核查发现的漏报瞒报、清理不到位等问题,要予以通报批评,并及时督促整改。

  财政部还提出,要建立长效机制。专项清理工作结束后,各地财政部门要将设库情况纳入政府采购日常监督检查范围,发现一起,查处一起。对于确需多家供应商承担的采购项目,要指导采购人在明确服务标准和定价原则等采购需求的前提下,根据业务性质、服务区域等要素,合理设置采购项目包,通过竞争择优,将相应采购业务明确到具体供应商。待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管理办法》正式印发后,符合条件的项目可采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方式采购。

  此外,财政部还要求,各地财政部门要广泛宣传政府采购禁止设立各类备选库、名录库、资格库的精神,通过开设举报邮箱、电话等方式,鼓励社会公众对违规设置各类备选库、名录库、资格库的情况进行监督,营造全社会关注、群众参与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。财政部将于2月1日起开设举报邮箱mofhkx@126.com,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通过邮箱反映违规设立备选库、名录库、资格库等情况。各省级财政部门要汇总本地区政府采购备选库、名录库、资格库清理情况,于4月10日前报送财政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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